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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劳社函[2003]2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非典型肺炎防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劳动保障部(劳社厅函[2003]237号)、省劳动保障厅(鲁劳社办函[2003]4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非典型肺炎防控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非典"防控工作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充分认识"非典"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非典"预防和控制工作。市局决定成立"菏泽市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非典型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李传刚局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培训就业科。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好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非典"预防和控制工作。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领导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密切监控疫情防控动态,及时、准确地把握"非典"防控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制定"非典"预防和控制工作预案,建立紧急应对机制。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要认真落实当地党委、政府的防控要求,加强与当地卫生部门联系与沟通,确定指定的收治医院。要为学生宿舍配发体温计,每天测量体温,对体温高者进行密切观察、排查,建立体温档案。要教育教职工做好驻校家属的家庭卫生,并配发必要的防疫物品和药品。一旦发现"非典"病人、疑似病人,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实施隔离,迅速送往指定医院救治,切断病源在学校内的传播。并立即向当地卫生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
    三、加强卫生管理。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要定期对食堂、宿舍、图书馆、教室、实习车间、公用厕所等重点场所进行消毒,确保卫生清洁、空气流通。要及时清理院内垃圾,消灭卫生死角,每天要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卫生消毒。同时,要进一步办好学校食堂,加强营养,增强师生员工的抵抗力。
    四、严格校园管理,严密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坚决杜绝已安置到疫区的学生回母校看望老师。各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人员集中,要实行校园隔离,不准学生外出就餐、购物。外来车辆除上级机关检查车、垃圾清运车、消毒车等公用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入校,外来办事人员一律在学校门外电话联系,不得领入学校。在疫情解除前,学校不准搞大型集体活动。对从疫区来的所有人员,要立即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检查,并向当地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彻底阻断"非典"病源进入校园。
    五、加强预防"非典"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充分发挥班主任、党团组织的作用,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稳定学生情绪,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
    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单位在"非典"防控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措施、重大举措和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非典"防控办公室,必要时可书面报告。
    附:菏泽市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非典型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ΟΟ三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职业培训 非典防控 通知
抄:各技工学校,市直职业培训机构
菏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3年4月30日印发

菏泽市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非典型肺炎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李传刚
副组长:周继东 肖钦林

办公室主任:李垂华
成员:徐建军、肖清海、侯昭勇
联系电话:5314090
531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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