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领会和把握15号文件精神
切实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张小建副部长在高技能人才工作政策培训班上的讲话
(2006年7月1日)
两个月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也就是15号文件。今天我们举办这个培训班的主要任务:一是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领会15号文件的精神实质,全面理解和把握各项政策要点;二是为各地区、各部门制定贯彻15号文件的实施意见提供指导,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深刻领会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意义
15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是增强我国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增强党的阶级基础的必然要求。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社会氛围,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这一段话虽短,但从经济、社会、政治三个方面精辟概括了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和把握其精神实质,提高对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就要从15号文件出台的背景谈起。
(一)15号文件的出台,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当今世界,人才资源已经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能不能拥有一批掌握精湛技艺的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和一支训练有素、具有较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已日益成为影响我国企业竞争力和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然而,目前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现状与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需求相比还很不适应,全国技能劳动者仅占城镇从业人员总量的1/3,而发达国家达到1/2以上;高技能人才仅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21%,与发达国家30%的比例相比,差距就更加悬殊。另据统计,在技能劳动者中,技师和高级技师仅为4%,而企业需求是14%,供需相差10个百分点。高技能人才不仅总量不足,而且在地区、企业和职业间分布也不平衡,特别是在制造、加工等基础产业、能源、环保等持续性产业和信息通信、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后继乏人,已经严重影响了企业发展的后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阻碍产业升级的“瓶颈”。面对如此严峻的挑战,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全面提升我国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实现在本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必须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培养造就一大批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稳步提升我国产业工人队伍的整体素质,为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二)15号文件的出台,是推动我国高技能人才工作加快发展的现实需要。2003年召开的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国家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作出了一系列具有战略意义的安排部署。之后,一些地方开始重视高技能人才工作,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动员推动,并制定出台了鼓励高技能人才成长的一些政策措施。部分行业和企业开始重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作用,通过设立技能带头人、增加岗位津贴、加大奖励力度等措施,鼓励职工岗位成才。但是,从总体上看,这些好的政策措施和好的做法还只是在少数地区、少数企业点上的突破。在多数地区,高技能人才工作仍未得到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的重视,还缺乏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宏观舆论环境。高技能人才的建设仍然面临一系列的体制和机制障碍,基础工作薄弱、培养体系不完善,评价、激励、保障机制不健全,轻视技能劳动和技能劳动者的传统观念依然存在。从进一步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出发,制定出台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文件,组织实施一揽子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有利于调动政府、行业企业、院校、劳动者以及全社会的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发力、共同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的良好局面,有利于营造高技能人才成长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15号文件的出台,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工作,在全面推进各类人才队伍整体建设的同时,结合高技能人才工作特点,对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去年以来,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我部会同中组部等有关部门对高技能人才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广泛调研,开展了专项调查,同时,也对比研究了国内外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意见》先后经历了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国务院常务会、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三次审议。期间,我部和中组部还向曾庆红、华建敏两位领导同志做了专题汇报。《意见》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胡锦涛总书记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及考评工作还提出明确要求。4月18日,经中央领导同志批准,高技能人才文件正式下发。这个文件是在“十一五”开局之际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技能人才工作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和推动我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在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文件不仅要解决高技能人才工作当前面临的紧迫问题,也要构建今后发展的长效机制;不仅要加大高技能人才各环节的工作力度,并且要强化资金投入、组织领导等保障措施;不仅要更好发挥高技能人才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要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强化党的阶级基础的政治作用。我们一定要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高技能人才各项工作。
二、准确把握15号文件的内容要点
在学习15号文件时,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要点:
(一)关于指导思想
15号文件明确提出,高技能人才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并从四个层面提出了相关要求。
一是在高技能人才工作中,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科学发展观是我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其本质内涵,就是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包括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调动各类人才的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同时,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国有五类人才队伍,其中高技能人才是重要一支,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就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的重大举措,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我们必须将科学发展观贯穿高技能人才工作始终,以科学的态度、发展的眼光对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和办法,推进人才强国战略的全面实施。
二是高技能人才工作要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紧紧抓住培养、评价、激励等八个环节,完善政策,创新机制。15号文件提出的八个环节涉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且通过职业能力建设这条主线将高技能人才各项工作有机联结,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机制。
三是要将市场基础作用与政府引导作用有机结合,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高技能人才资源开发和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调动企业积极性,健全完善企业培养、选拔、使用、激励高技能人才的工作体系;同时,还要发挥好政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作用,通过政策推动和舆论引导,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
四是以高端带动为抓手,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劳动者素质的全面提高,是提升国家人力资源整体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只有抓住高技能人才这个影响力最大、带头作用最强的高端,率先从制度、政策、机制上实现重大突破,才能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的整体提高。同时,抓住高端也能带动整个社会价值观念的转变。我们推出高技能人才十大楷模宣传活动,就是要使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青年劳动者以他们为榜样,作为职业生涯发展中的奋斗目标。
(二)关于目标任务
15号文件提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目标任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从培养人出发,提出要加快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并进一步提出了到“十一五”期末要达到的数量目标;二是对建立工作新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建立培养体系完善、评价和使用机制科学、激励和保障措施健全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高技能人才工作目标任务的这两个方面,实际上是一种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高技能人才数量的迅速增长,需要有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工作机制做基础,同时,高技能人才队伍的迅速壮大,也必将推动政策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和制度、机制的进一步改善。
关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数量目标,我想在此作进一步的说明,大家可以看一下这张表,表中对比显示了我国技能劳动者(包括高技能人才)队伍现状和“十一五”要达到的目标,以及两者之间的差距。按照“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技能劳动者总量应由目前的8720万人增加到1.1亿人,占城镇从业人员比重由33%提高到40%。在技能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由1860万人增加到2750万人,净增890万人,比重由21%提高到25%。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增加190万人,比重由4%提高到5%;高级工增加700万人,比重由17%提高到20%。
根据对现有工作基础和培养能力的分析,经过努力上述目标是可以实现的:首先,从技师、高级技师的培养和鉴定来看,在2003—2005年的三年中,年均增加30万人,年均增长8%。以此推算,在2006—2010年的五年中,通过加大工作力度,可以做到年均增长率提高到9%,年均增加40万人,即可净增190 多万人,从而达到技师和高级技师总量超过550万人的目标。其次,从高级工的培养和鉴定来看,在2003—2005年的三年中,年均增加115万人,年均增长8%。以此推算,在2006—2010年的五年中,通过加大工作力度,可以做到年均增长率提高到9%,年均增加140多万人,即可净增700 多万人,从而达到总量超过2200万人的目标。在上述工作中,重点要加强对企业在职职工的技能提高培训和鉴定考评,为大批技能劳动者岗位成长、技能成才畅通通道。当然,对比经济发达国家高、中、初技能劳动者一般为30%、40%、30%的结构,我国在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后,高技能人才人数、比重会有进一步增长,但仍有差距。加快培养更多的高技能人才,将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三)关于八个环节工作
我们在总结国内外高技能人才工作实践和高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基础上,提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八个关键环节,即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技术交流、表彰激励、合理流动、社会保障。通过技能培养,加快培养一批符合市场需求的高技能人才;通过考核评价,对高技能人才能力水平进行科学认证;通过岗位使用,发挥高技能人才在企业关键岗位的重要作用;通过竞赛选拔,促使一批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通过技术交流,加强同业交流和成果展示;通过表彰激励,激发高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通过合理流动,引导高技能人才按照市场规律配置;通过社会保障,解除高技能人才后顾之忧。上述八个环节基本涵盖了高技能人才成长的各个阶段和各个方面,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做好八个环节工作,能够有机地将政府、行业企业、院校、技能劳动者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凝聚在一起,加快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15号文件对此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当前,做好培养、评价、使用激励这三个环节工作至关重要,因为培养是基础,加强培养才能使人才不断产生;评价是保证,搞好评价才能检验培训结果并为使用提供依据;使用激励既是结果,又是动力,技能人才的价值体现在使用待遇上,建立好的使用和激励机制,既能充分发挥技能人才作用,又能激发引导更多劳动者为岗位成才而努力。所以,这里我重点介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三个环节和大家最为关心的资金投入问题。
在培养方面,15号文件强调,要健全完善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要充分发挥企业行业主体作用,建立完善职工培训制度,加强上岗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推行企业培训师制度和名师带徒制度,建立技师研修制度。同时,要求各类企业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并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其中,对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还要求将规划制定和实施的情况作为企业经营者业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定期向职代会报告。文件还强调,要发挥院校基础作用,规范办学方向和培养标准,要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推动学校与企业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并提出了相应的激励政策。
在评价方面,15号文件强调,要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并要求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包括依托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推进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工作,选择部分职业院校进行预备技师考核试点;推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制度;对技能竞赛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技能人才,以及在技能岗位工作并掌握高超技能、作出重大贡献的骨干人才,可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等。
在使用激励方面,15号文件提出要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和表彰激励机制,激发高技能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重点强调企业在用人和激励方面的主体作用,要求企业充分发挥技师、高级技师关键作用,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并将高技能人才配置状况作为生产经营性企业及实体参加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优和资质评估的必要条件。并提出要引导和鼓励用人单位完善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引导和督促企业完善对高技能人才的激励办法,对优秀高技能人才实行特殊奖励政策。同时,文件还要求省级人民政府要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进行奖励,并参照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确定相应待遇。
(四)关于资金投入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必须保证资金投入,这既是党政重视支持这项工作的具体体现,也是做好工作的切实保证。15号文件总结各地经验,明确高技能人才工作投入主要有三类渠道:一是政府投入。包括财政投入、城市教育费附加、国家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等;二是企业投入。包括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时按规定提取的职工技术培训经费,文件还进一步规定,对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其职工教育经费由县级以上政府统筹,并由劳动保障等部门统一提供培训服务;三是社会投入。包括社会捐赠、金融机构支持、以及院校按成本收费等。上述三个方面基本涵盖了目前高技能人才工作能争取到的所有经费渠道。
总之,15号文件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准确把握文件的内容要点,将各项政策措施研究透、琢磨透,扎扎实实做好贯彻落实和政策措施地方化、具体化的工作。
三、贯彻落实15号文件的几点要求
15号文件下发后,我部印发了电报通知,又召开视频会,对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出台了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做好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文件。按照部里的要求,各地应在6月底前制定出台15号文件的贯彻实施意见。据了解,目前,已有省正式出台,其他省大部分也已经完成文件起草工作,正在征求意见和部门协调阶段。希望各地在贯彻落实15号文件过程中,着力抓好四个结合:
(一)将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与做好职业培训和素质就业工作有机结合。高技能人才工作是整个职业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有利于通过高技能人才的高端带动作用,推动职业培训工作整体发展,提升技能劳动者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劳动者素质就业、技能就业。同时,职业培训各项工作的发展,也必将为高技能人才的成长奠定坚实基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我部提出“十一五”期间组织实施“5+1”计划行动,这是在几个领域中全面加强职业培训的一揽子计划,充分体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职业培训必须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扩大就业必须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根本,二者以劳动力市场为核心,紧密结合”的要求,符合我国就业工作从数量就业向素质就业、技能就业转化的大趋势。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牢固树立就业依托培训、培训为就业服务的观念,将这5个专项计划和1项行动组织好、实施好,务求取得实效。当前,尤其要以落实15号文件精神为契机,以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并进一步推动职业培训其他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引导和带动更多劳动者走素质就业、技能成才道路。
(二)将政府、企业、院校和劳动者个人的积极性有机结合。高技能人才的成长,离不开院校的培养、企业的支持、政府的引导以及个人的努力,四者缺一不可。因此,各地在开展高技能人才工作中,要充分调动上述四个方面的积极性,发挥各方优势,相互有机结合,才能形成推动高技能人才成长的巨大动力。要发挥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各级政府要把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鼓励企业、院校和劳动者个人发挥作用的激励政策;探索建立多渠道培养、多元化评价、多层次使用、多方式激励、多方位服务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要发挥企业行业主体作用。行业要做好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和培养规划;企业要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积极进行评价机制改革,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关键作用,完善能力业绩与工资待遇相挂钩的收入分配办法。要发挥院校培训基地作用。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职业院校要进一步规范办学方向和培养标准,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充分发挥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础作用。要发挥劳动者个人的主观能动作用。鼓励和引导技能劳动者积极参加培训和考核、开展技术交流、参与技术革新和攻关,为劳动者实现技能成才开辟广阔空间。
(三)将劳动保障部门统筹协调与发挥高技能人才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有机结合。高技能人才工作涉及到组织、劳动保障、发展改革、财政等多个部门和单位,必须明确责任,加强合作,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目前,在部级层面上,已建立了高技能人才工作协调机制,由组织、劳动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国防科工、财政、人事、国资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参加,负责对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部。部内也专门成立了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各有关司局和单位一起参与,共同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职能,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高技能人才具体工作。同时,要积极商请组织部门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和团体建立高技能人才工作协调机制,就高技能人才工作重大问题共同研究、加强合作,实现在组织部门宏观指导下,劳动保障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实现新的更大的发展。
(四)将贯彻落实15号文件精神与地方和部门开拓创新有机结合。15号文件下发后,各地雷厉风行,抓紧做好文件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多数省召开了劳动保障系统的专门会议,传达文件主要精神,部署贯彻落实工作。重庆、江西等省市专门召开省委或政府办公会,要求劳动保障部门抓紧起草贯彻实施意见,报省委省政府印发。湖南等省制定出台了举办技师学院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一些省市和行业,纷纷加大了高技能人才宣传和表彰工作力度,表彰了一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好的反响。下一步,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按照15号文件的要求,将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同时,要结合地区和部门实际,大胆探索,开拓创新,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充实、完善政策,细化操作办法,不断优化高技能人才政策环境。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广泛利用多种形式,将各级政府鼓励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政策措施宣传到企业、院校、劳动者和全社会,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对办好培训班的几点希望
这次培训班,为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及行业企业、院校搭建了一个了解政策、研究政策、落实政策、交流体会的平台。会前,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同志在我部报送的关于高技能人才近期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中作出批示:“赞同所拟意见。要抓好各项配套措施的制定和落实。要大力宣传刻苦钻研技术、攀登技能高峰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尊重高技能人才的氛围”。希望在座各位代表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充分利用好这次机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握要点,抓好落实。
一是学习领会,加深理解。要结合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大思路,学习领会15号文件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的理解。
二是政策剖析,务实创新。要结合听课,做好政策剖析,逐条弄清政策出台的背景、政策的内容及落实的要求,使15号文件的基本内容和各项政策措施在全国职业培训系统中人人清楚,个个明白。回去后,要结合地区和部门实际,抓好落实,实现创新。
三是研讨交流,共求发展。要结合学习,加强研讨和交流,认真学习兄弟地区和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把本地的实施意见制定好、实施好。
同志们,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是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下,我们一定能够开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保证!
附
我国高技能人才现状和“十一五”计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