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菏劳社函〔2002〕13号
关于举办全市职业技能鉴定
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菏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按照省政府提出的行政提速、国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的“科学严谨,开拓进取,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要求,建
立一支思想、技术和工作作风都过硬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队伍,确保扩大职业技能鉴定覆
盖面,加快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步伐,根据我市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六月中旬举办全市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加人员
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股股长、鉴定中心主任,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菏单位人
事劳资机构负责人,各技工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负责人。下发的培训班报名表务于5月24
日前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培训内容、形式
1、职业技能鉴定概述
2、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制
3、职业技能鉴定技术管理
4、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
5、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培训班采用授课和讨论等形式进行。
三、考核发证
培训结束,采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命题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劳动和
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作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上岗
的凭证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年检的内容之一。
四、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及其他另行通知。
联系人:侯昭勇
电 话:5399516
二00二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