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劳社鉴〔2006〕204号
关于2006年11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直职业技能鉴定所,省属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劳社鉴发[2006]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6年11月举行的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全国(全省)统一鉴定企业信息管理师二级专业技能考试采用上机考试和纸笔作答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管理师二级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采用上机考试的形式,综合评审采用纸笔作答撰写专题论文的形式;网络编辑员考试采用上机考试的形式,广告设计师考试采用全美测评软件系统考试平台(ATA平台),请各单位在组织考生报名时及时通知考生。
二、项目管理师职业专业能力考试可采用普通计算器,理财规划师的专业能力考核使用金融财会专用计算器,推荐型号为惠普HP10bii、美国德州生产TIBAⅡPLUS、卡西欧FC200。
三、各统考职业的理论知识考试不提供草稿纸,专业能力和综合评审可提供A4打印纸作草稿纸,考生要在所用草稿纸上写明姓名和准考证号,注明页码和总页数,并于考试结束时与试卷一起上交,由各考点负责留存。
四、营销师、秘书、理财规划师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采用新版申报条件和教程(见附件1、2)。请各地严格按照新版申报条件和教程组织好考前招生和培训辅导,做好培训与鉴定的衔接。
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鉴定中心将在11月26日举行理财规划师三级的试验性鉴定,请参加试点鉴定的单位在10月26日前将参加鉴定的人数和考生信息书面报省鉴定中心。
六、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的考点设置坚持相对集中、有效管理的原则,考点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严格履行申报和审批手续。省、市属的考点申报单位均须填写《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点申报表》(见附件3),并报省鉴定中心,由省鉴定中心签署意见并将审批意见反馈市鉴定中心或考点,同时上报部鉴定中心备案。考点的变更、撤消须填写《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点变更、撤消申报表》(见附件4)并由省鉴定中心批准、备案。
七、经省鉴定中心审核通过的各市属考点和非济南地区的省属考点,承担的本次本地区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具体考务工作,均由各市鉴定中心统一组织;济南地区省属考点由省鉴定中心统一组织考务工作。
八、省鉴定中心审核通过的考点在申请参加全国(省)统一鉴定时须认真填写《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审批表》(见附件5)和《新职业技能鉴定试卷申请表》(见附件6),并在呈报单位意见一栏加盖本单位公章,经省鉴定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本次统一鉴定。11月份全国(全省)统一鉴定于10月10日截止报名。
九、其它有关事宜按照《关于做好200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鲁劳社鉴[2006]33号)执行。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意识,维护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加大鉴定质量管理工作力度,认真做好这次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坚决杜绝各类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附件1:秘书、营销师、理财规划师新版申报条件
附件2:秘书、营销师、理财规划师新版教程书目表
附件3: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点申报表
附件4: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点变更、撤消申报表
附件5: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审批表
附件6:新职业技能鉴定试卷申请表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