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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劳社〔2003〕239号

  关于印发《菏泽市2004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菏单位:

  现将《菏泽市2004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菏泽市2004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意见
  二00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菏泽市2004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面向市场、扩大范围、完善制度、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和"质量第一"的原则和为社会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搞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整体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职业培训和劳动就业。
  二、工作目标
  以提高就业质量和落实就业准入制度为切入点,在推进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的进程中,坚持严格质量控制与进一步扩大职业技能鉴定覆盖范围相结合,大力提升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认可程度,促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就业制度、职业培训制度和企业劳动工资制度相互衔接,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市场就业和引导劳动者素质提高中发挥重要作用。
  全市全年鉴定2.2万人。其中,市直鉴定4000人,牡丹区4000人,郓城县3000人,曹县2000人,单县2000人,巨野县1500人,东明县1500人,成武县1000人,鄄城县1000人,定陶县1000人,开发区1000人。
  三、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强化企业用人和劳动者的就业资格准入观念,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认可程度,扩大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影响力。
  2、规范考务管理,抓好鉴定质量,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确保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权威性。
  3、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考评人员、理论研究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工作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和职业道德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4、加强对县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指导。市将不定期地对县区制定的鉴定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5、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根据下达到各县区的工作目标任务,继续实行季度调度和季度通报的工作方式,督导工作进度和完成任务情况。
  6、开展技能竟赛活动,鼓励技能人才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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